一、第三顺位继承人由哪些人组成
我国法律中不存在第三顺位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只有两个顺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体系里,仅以此两个顺序来确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
二、第三顺位继承人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继承顺位只有两个,不存在第三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还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等特殊继承方式。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三、第三顺位继承人怎样才能继承遗产给子女
我国法律没有“第三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法定继承只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想把可能获得的遗产给子女,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有继承权的人可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将自己所继承的遗产由子女继承。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都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才有效。例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关于第三顺位继承人由哪些人组成的问题,不少人可能会混淆法定继承与特殊继承场景的区别。我国民法典明确的法定继承仅设第一、第二顺位,但在被继承人无上述顺位继承人,且存在代位继承(如孙子女代位继承祖父母遗产)或转继承的情形时,会涉及到符合条件的下一顺位主体。此外,若被继承人通过有效遗嘱指定了第三顺位继承对象,其权利需结合遗嘱效力判断。你是否在处理继承事务时,对第三顺位继承人的认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等还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继承中的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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