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是否能优先清偿债务
遗产可以优先用于清偿债务。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也就是说,处理遗产时应先以遗产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继承或按遗赠执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遗产是否能作为离婚分割财产
遗产能否作为离婚分割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若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遗产是否能由单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过,存在两种情形单位可获得遗产。一是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明确将个人财产赠与单位,这属于遗赠,单位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就能获得遗产。二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在此情况下单位也可能获得遗产。
关于遗产是否能优先清偿债务,法律虽有明确界定,但实践中仍有不少需厘清的细节。比如,遗产清偿债务前需先区分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避免错误处置他人财产;同时,债务清偿有先后顺序。优先清偿有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的债务,再偿还普通债务,剩余遗产才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否仍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这些问题看似关联,实际操作中易踩误区。若您正面临遗产处理中的债务清偿困惑,比如不确定遗产范围、不清楚清偿顺序,或有其他相关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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