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有没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所以,通常情况下,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涉及商品房预售的协议无效。不过若开发商在购房者向法院起诉前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就能得到补正,会被认定为有效。购房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因此有其他损失,还可主张赔偿。
二、未取得预售证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
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也适用上述赔偿规则。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购房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未取得许可签订的协议效力要具体分析。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需经许可才生效,未获许可则协议未生效,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除外。
比如,从事特定行业需行政许可,未取得许可就签订相关经营合同,可能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过,若该强制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必然导致协议无效。
例如,某些情况下虽未及时获许可,但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且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协议可能认定为有效。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判断协议效力。
关于未取得预售许可时签订的协议有没有效,除了核心的效力认定,还有几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比如,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开发商需返还购房款,但购房者能否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另外,若后续开发商补办了预售许可,协议效力是否会从无效转为有效?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维权结果,很多购房者因忽略这些而错过最佳处理时机。如果您正面临此类协议的效力争议,或想了解无效后的退款、赔偿具体操作,以及补办许可后的效力认定等问题,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