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逮捕后多久撤案
不予逮捕后并非必然撤案。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若维持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若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行为非嫌疑人所为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及时撤案,但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撤案时间。
如果后续查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会继续侦查、办理。
二、不予逮捕后期公安会撤案吗
不予逮捕后公安不一定会撤案。不予逮捕通常有几种情形,如证据不足不捕、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不捕等。
若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但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若后续收集到足够证据,仍会继续推进诉讼程序,不会撤案;若无法补充到充分证据,才可能撤案。
若因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犯罪嫌疑人虽不被羁押,但案件会继续侦查,一般不会撤案。而若因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不捕,公安机关大概率会撤案。总之,不予逮捕不必然导致撤案,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三、不予逮捕后公安有没有可能撤案
不予逮捕后公安有可能撤案。
检察机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之后,若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不过,若经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不逮捕,公安机关也不会撤案,而是会继续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所以,不予逮捕不必然导致撤案,关键取决于后续侦查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查明情况。
“不予逮捕后多久撤案”这个问题,很多人误以为不予逮捕就意味着案件终结,实则不然。若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侦查机关有11个月的补充侦查期限,到期仍无法收集定罪证据才会依法撤案;若因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不予逮捕,案件仍会继续侦办,不会直接撤案。此外,撤案需满足“无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等法定条件,不同情形下的撤案时间差异很大。如果你正面临不予逮捕后的案件跟进问题,想明确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撤案条件、如何申请撤案,别再自行猜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理清流程、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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