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超20天是否仍有效
离婚冷静期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次日起计算。冷静期超20天仍在30天冷静期内,此冷静期当然有效。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超冷静期30天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超20天只要没超30天冷静期,冷静期有效,但后续要及时按规定申请离婚证,不然离婚程序将因撤回申请而终结。
二、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该如何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办理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若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该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三十日离婚冷静期。若一方撤回后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坚持离婚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超20天是否仍有效?这是不少人办理离婚登记时会纠结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该期限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原申请即失去效力。那超期后若仍想离婚,是需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冷静期,还是有其他灵活处理方式?此外,超期期间若一方态度变化,相关协商记录、证据留存是否会影响后续流程?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冷静期超期的困惑,或是想明确后续离婚登记的操作步骤,避免走弯路,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妥善推进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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