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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逮捕后鉴定不负刑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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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5 · 1323人看过
导读:逮捕后经鉴定不负刑责的情形包括: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致危害结果且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已满十二至十四周岁犯特定严重暴力犯罪情节恶劣且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已满十四至十六周岁除特定八种犯罪外的其他犯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超限度符合相关要件的。出现这些情形应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当事人权益。
哪些是逮捕后鉴定不负刑责情形

一、哪些是逮捕后鉴定不负刑责情形

逮捕后经鉴定不负刑责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二是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特定严重暴力犯罪,情节恶劣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负刑责,否则不负刑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除犯八种特定犯罪外,其他犯罪不负刑责。此外,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符合相关要件也可能被认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出现上述情形,应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哪些是逮捕后不侦查的情形

逮捕后不继续侦查通常有以下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下,行为虽有一定客观表现,但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无需继续侦查追责。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法律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超过时效一般不再追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国家发布特赦令免除相关人员刑罚,就无需继续侦查。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需被害人主动告诉才处理,若未告诉或撤回,侦查程序会停止。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主体不存在,侦查活动自然无法继续。

三、哪些是逮捕的情形与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当探讨哪些是逮捕后鉴定不负刑责情形时,这背后涉及诸多复杂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经专业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即便之前被逮捕,也无需承担刑责。还有可能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理事由,经鉴定符合相关情形,也可不承担刑责。若你对逮捕后鉴定不负刑责情形的判定标准、鉴定流程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困惑,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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