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他就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姜凯文律师。
姜凯文律师已拥有超过5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如此多的案件经历让他拥有了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本科的学习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及解决民商事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在他办理的刑事案件中,经济类犯罪案件占比约80%。并且在办理该类案件时,他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成果,这充分体现了他在这一领域的专业能力。
除了经济类犯罪案件,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以及演绎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着“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始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他在律所中也担任着重要的职务,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这些职务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让他在法律行业中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资源。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他的专业能力。在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案中,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在购买镀锌卷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延迟履行、逃匿等情况,涉案数额较大。在办案过程中,他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言辞类证据、交易时的履行能力、经营目的等多方面进行论证,认为被告不应认定为犯罪。同时,他还指出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并且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不应过度干预。
最终,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办案思路和卓越的辩护能力。
将凯文律师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无论是在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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