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的履行地该怎么确定
确定居间合同履行地,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地,以约定为准。
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对于居间合同,若居间人主要义务是提供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以居间人所在地为履行地;若还涉及代收代付等货币给付义务,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视为履行地。法院通常也会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交易习惯等综合判定。
二、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双方都有吗
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不一定双方都有。关键看合同履行中哪方存在违约行为。
若居间人未依约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就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未如实告知委托人与第三人交易中的关键风险。
而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等费用,也属于违约。像约定好报酬支付时间却逾期不付。
所以,违约责任并非必然双方都有,要依据具体合同履行情况及哪方违反约定义务来判定。一旦一方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居间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般而言,只要居间合同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该居间合同就是有效的。
有效的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若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居间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效力还需结合合同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在确定居间合同的履行地时,有多种因素需要考量。除了常见的合同约定外,实际履行情况也至关重要。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根据交易习惯及具体事实来判断。比如,居间人主要义务是促成合同订立,若其已完成主要居间义务,以相对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为履行地可能更合适;若居间人尚未完成主要义务,以其履行义务的地点为履行地较为合理。关于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比如对具体如何根据交易习惯判断履行地等问题存在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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