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4770人看过
导读: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从中看出,林地由于承包周期长,可作为遗产继承,其他耕地的收益应作为遗产继承。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物权法》第124条至134条对此有专门规定,该法第120条还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可以知道它不具有可继承性。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使得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因此,对待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要谨慎,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国法律上被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黄冈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 1039次阅读
  • 视情况而定。1、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有承包地,不能继承。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没有承包地,可考虑重新订立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2、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通过招标等取得的,在承包期,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4-03-01 1148次阅读
  • 2023.03.12 1693次阅读
  • 2051次阅读
  •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024-02-24 972次阅读
  • 2023.03.05 8601次阅读
  • 367次阅读
  •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024-02-23 1468次阅读
  • 2023.03.08 9160次阅读
  • 557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