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如何分配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支出。其次,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后,缴纳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比例分配。例如普通债权有多个,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各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二、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终结
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关系终结。依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各类债务。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需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申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应办理注销登记。企业主体资格因注销而消灭,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也不再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在法律上终结。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且满足一定条件,债权人可请求追加分配。不过整体而言,破产清算正常完成后,债权债务关系基本终结。
三、破产清算后股东需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时,若股东已足额出资,完成出资义务,通常无需额外赔偿。
但存在特殊情形,股东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股东出资不实,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需补足差额并向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的分配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环节。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会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接着是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才是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分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特殊情况和争议。比如,对于一些担保债权的优先性认定,或者不同性质债权之间的清偿顺序争议等。如果您对破产财产分配的具体流程、特殊情况处理以及自身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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