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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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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2 · 1915人看过
导读:在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起算。未主张权利,债务人可抗辩。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相关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法院提起,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视为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时效重新计算。债权人要关注时效,及时申报债权、主张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破产案件里,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主张权利,债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不过,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时效会出现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而且,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可视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债权人需及时关注时效问题,在规定期间内积极申报债权、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破产案件中优先受偿范围如何认定

破产案件中优先受偿范围需根据不同优先受偿权类型认定。 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变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报酬等;共益债务包含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所产生债务等。 职工债权方面,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等在无担保财产中优先清偿。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三、破产案件中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破产案件中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特别两种。一般代理权限包括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参与债权人会议并发表意见、协助申报债权、审查债权资料等,律师可在职责范围内参与破产程序并提供常规法律支持。 特别代理权限需当事人特别授权,包含代为承认、放弃、变更破产债权,进行和解与调解,代表当事人提起或应诉诉讼等,这些权限重大,会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律师具体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合同约定和当事人授权,且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破产程序依法进行。

在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来说,普通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在破产程序中,会有诸多特殊情况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与适用。例如,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期间诉讼时效可能会因破产程序的推进而产生变化。若债权人错过了申报债权的期限,后续其权利主张又该如何保障等。如果您对破产案件中债权人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在复杂情形下如何准确计算时效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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