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阶段如何适用认罪认罚
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认罪认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要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等方式,确认其是否出于真实意愿认罪认罚。
在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时,认罪认罚是重要考量因素。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结合其悔罪表现、案件性质等,判断其再次犯罪、干扰作证等社会危险性降低,从而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对于严重暴力犯罪、惯犯等,即便认罪认罚,也需严格审查社会危险性。同时,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确保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二、审查逮捕阶段认罪认罚如何适用
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认罪认罚,需遵循法定程序与要求。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应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保障其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需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的主动性、价值等因素,判断是否有逮捕必要。若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一般可不逮捕;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认罪认罚情况应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体现。
三、审查逮捕阶段取保候审有啥条件
审查逮捕阶段取保候审需符合一定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申请。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取保候审。社会危险性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可能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
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取保候审。申请时需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认罪认罚时,除了要明确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外,还有一些关键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要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法律后果和意义。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和异议,也需认真审查。若你对审查逮捕阶段如何适用认罪认罚还有更多疑问,像不同案件类型在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的特殊规定,或者如何确保犯罪嫌疑人是真正自愿认罪认罚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复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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