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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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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607人看过
导读:网络开设赌场罪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构成;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客观方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多种行为。依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开设赌场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网络开设赌场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网络开设赌场罪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构成条件如下: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开设赌场是为了获取利润。客体: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网络赌博不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易引发其他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 依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犯网络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网络开设赌场案件判刑标准是啥

网络开设赌场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定罪处罚。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主要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等。 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参考犯罪人的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量刑。

三、网络开设赌场获利70万处罚标准是啥

网络开设赌场获利70万,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实施赌博犯罪,具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获利70万远超此标准,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同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作用、有无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

当探讨网络开设赌场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时,要知道这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认定范畴。除了常见的利用网络建立赌博平台等行为外,像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等也可能构成此罪。而且参赌人数、抽头渔利数额等因素也会影响是否构成该罪以及量刑轻重。如果你对网络开设赌场罪的构成条件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判断某个具体行为是否属于为赌博提供帮助,或者不同情形下的定罪标准差异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读,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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