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中实际履行能力指什么
合同诈骗中的实际履行能力,指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按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义务的客观条件和能力。
从财物角度看,若合同涉及支付款项,行为人应有足够资金或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以完成支付;若涉及交付货物,其要有相应货物储备或有稳定的货物供应渠道。从技术和人员方面考量,对于需特定技术或专业人员完成的合同,行为人要拥有掌握相关技术的人员及配套设备等。
判断实际履行能力,应以签订合同时的情况为准。若签订时无履行能力,但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取得能力并实际履行,一般不认定诈骗;反之,签订时无能力且无取得能力的可能,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签合同,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二、合同诈骗中受害损失由谁承担
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受害损失的承担主体需分情况来看。
若诈骗方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其是首要的责任承担者。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方返还因诈骗行为取得的财物,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若诈骗方有能力退赔,应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
若存在其他有过错的主体,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中介机构、担保人等存在过错行为,他们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追究这些有过错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
三、合同诈骗中担保人需承担啥责任
合同诈骗中担保人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若担保人对诈骗不知情,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因担保合同的效力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一般不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若担保人明知诈骗仍提供担保,构成合同诈骗罪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要求其承担因担保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受害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担保人赔偿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合同诈骗中实际履行能力是一个关键要点。它不仅关乎合同的有效性,更影响着诈骗行为的认定。实际履行能力包含多方面,比如资金状况是否足以支撑合同的履行,是否拥有相应的物资储备、技术条件等。若在合同签订时并无实际履行能力,却虚构事实骗取信任,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当您深入了解合同诈骗中实际履行能力的内涵后,对于与之相关的诸多问题,如如何判断对方有无实际履行能力,若怀疑对方无实际履行能力该采取什么措施等,想必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