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结束未结案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
若决定解除,执行机关应及时办理解除手续,退还保证金。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若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如逮捕、监视居住等,会按相应程序处理。被取保候审人可主动联系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若认为取保候审期限已超法定期限,可通过委托律师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会被退还吗
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一般会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但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等,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的金额。
三、取保候审结束日期如何计算出来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其结束日期计算需分情况。若执行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结束日期为该决定书中注明的日期。若案件有移送情况,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原取保候审期限连续计算,结束日期为原期限届满日;若受案机关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结束日期从新决定执行之日起算十二个月后。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被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被变更强制措施等,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原取保候审期限继续计算至届满日。
当面临取保候审结束但未结案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并不罕见。在这种状况下,你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后续工作。若案件还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进展通知你相关事宜。比如,可能会要求你继续提供证据或接受询问。如果在此期间你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案件走向等存在疑问,千万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帮你理清思路,让你清楚知道在这种特殊阶段应如何正确应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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