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即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种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办企业盈利、股票投资收益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规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规则主要如下:时间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自结婚登记至离婚或一方死亡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除外。法定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特殊情况: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认定为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个人财产。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置另一方不同意咋办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一般需双方同意。若一方处置另一方不同意,分以下情况处理:处置不动产或重大动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第三人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有权追回该财产。善意取得需满足第三人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已完成产权登记或交付等条件。日常家事范围内处置:一方有权独立决定,另一方不能以不同意为由主张处置行为无效。
若因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符合特定情形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我们探讨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哪些内容时,除了常见的工资、奖金等,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方面。比如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涵盖了夫妻双方在各类经济活动中的所得。另外,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像著作权、专利权等带来的经济利益。了解这些丰富的夫妻共同财产类型,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若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分割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财产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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