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以下情形可主张:
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5.有其他重大过错: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裁量。
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情形。
二、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净身出户
在我国法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女方在某些情形下必须净身出户。不过,存在几种可能让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女方自愿同意放弃全部财产,达成净身出户的协议,该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什么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让被告承担
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律师费可由被告承担:
1.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当发生纠纷时,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诉讼中胜诉方就可依此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2.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侵权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可要求侵权方承担。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4.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案件:这类不当行为造成无过错方律师费等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时,除了常见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情形外,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也能成为要求赔偿的有力依据。这些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身心伤害,在离婚时理应得到相应补偿。若您对具体哪些行为能被认定为可获赔偿的情形存疑,或者不清楚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赔偿诉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在各类复杂情况下,您所拥有的权利以及争取赔偿的有效途径,让您在婚姻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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