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关系的侵权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无资质仍选任其完成特定高风险工作,若发生事故,定作人需担责。
若承揽人按定作人指令工作,定作人存在指示错误导致侵权,定作人要担责。例如定作人指示承揽人在危险环境作业且未提醒,造成承揽人受伤,定作人需赔偿。此外,若承揽工作成果存在缺陷致他人损害,定作人若参与该缺陷形成,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承揽合同关系是哪些关系
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这种关系中,承揽人需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对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若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应经定作人同意,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有按约定提供材料、协助工作的义务,同时要按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若定作人中途变更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甲找乙定制一批家具,乙按甲要求制作并交付,甲支付报酬,这就是典型的承揽合同关系。
三、承揽合同关系指什么
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在该关系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如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是验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比如甲找乙定制一批家具,乙按甲的尺寸、样式要求制作家具,制作完成后交付给甲,甲支付费用,这就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同时,承揽人对工作成果质量负责,若不符合要求,定作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探讨承揽合同关系的侵权责任规定时,我们了解到其涉及多方面内容。比如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上存在过错时,可能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因自身过错导致他人损害,同样要依法担责。那么,如果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侵权纠纷,双方对责任认定有争议该如何解决?或者在一些特殊承揽工作中,侵权责任又有哪些特殊考量?若您对承揽合同关系的侵权责任规定还有更多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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