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曹书珍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备受业界信赖。自2005年执业以来,凭借十六年丰富经验,专注于房地产买卖、继承纠纷、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股权转让等领域。
曹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及“委托人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凭借深厚法学功底与精益求精态度,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与娴熟法律技能,致力于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服务方面,曹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成功代理了数百起重大房地产相关案件,如房屋买卖、租赁、继承、拆迁、离婚房产等,以极高的胜诉率,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广泛好评。曾为众多不同行业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涵盖房地产开发、建筑、水务、餐饮等,有效帮助企业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此外,她还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荣膺多个仲裁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成员,在业内颇具影响力。
无论是房产纠纷、合同问题,还是企业法务需求,北京曹书珍律师都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有力支持。选择曹书珍律师,您将获得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放心地将法律问题交由她处理,让您的权益得到坚实保障。
二、典型案例
2007年,杜某1和刘某夫妇计划买房,考虑到贷款成本较高,便商议借用儿子杜某2的名义购房。4月26日,刘某支付2万元定金,次日以杜某2之名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置朝阳区一套房屋,总价XXX元,当天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通过贷款支付。此后,杜某1和刘某一直以杜某2名义办理贷款、支付购房款等,一家人也居住在此房。
但后来杜某1和刘某多次要求杜某2办理过户,均遭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他们请求判令向第三人清偿贷款本息并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杜某2和薛某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杜某1名下,且由杜某2和薛某承担诉讼费。杜某2和薛某辩称是赠与关系,称2007年杜某1和刘某是给杜某2买婚房,还列举诸多理由反驳借名买房关系。第三人则称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在担保权未获清偿前不同意解除抵押。
法院审理时,这位房产领域的资深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仔细审查质证各方证据。从借名买房合理性、合同及票据原件持有、实际居住情况、购房款支付等方面深入分析,认定虽无书面协议,但杜某1和刘某与杜某2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最终判决杜某1和刘某向第三人偿还剩余贷款本息,杜某2和薛某协助,第三人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第一项履行完毕后,杜某2和薛某协助过户至杜某1名下,相关税费由杜某1承担,案件受理费由杜某2和薛某负担。律师精准的证据梳理与法律关系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房屋所有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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