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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还在还着房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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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8 · 1267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协商一方还贷并给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继续还贷,另一方要求协助过户。未还清贷款前银行抵押权不解,房屋无法过户,双方都要持续还贷避免影响信用。为防纠纷,双方可签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如还款责任、增值部分分配等。
离婚了房子还在还着房贷怎么办

一、离婚了房子还在还着房贷怎么办

1.倘若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际,双方能够协商由其中一方继续承担贷款还款事宜,与此同时,需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倘若无法达成协商一致,通常情况下会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作出判决。

2.要是房屋被判定归属于某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就应当继续履行贷款还款的义务。

而未获得房屋的一方则可以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等相关的手续以及事宜。

3.不管房屋最终归属于谁,在未将贷款全部还清之前,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都不会解除,因此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都需要持续地履行还款的义务,以此来避免对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4.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可以约定还款的责任、房屋在增值部分的分配等相关内容。

二、离婚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后房子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定。

其一,倘若房子是在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的,通常来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应平均分配。

然而,倘若一方能够证实该房子是由其个人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就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二,要是房子是在婚前由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本人名下,一般而言这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其三,若房子是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同时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此房子也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总之,必须结合房子的具体购买情形、登记情况以及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确定离婚后房子是否能够要回。

三、离婚了房子不办析产可以吗

离婚后房子不办析产虽可行,但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从法律层面来讲,未析产会使房屋产权处于共有状态,相关权益模糊不清。

比如,一方欲出售房屋时,需另一方配合办理手续,不然交易难以顺利推进。

在房屋的后续继承事宜中,若产权不清晰,可能导致继承人之间产生纷争;

抵押方面,也可能因产权不明而遭遇阻碍。

倘若双方对房屋后续的安排未达成明确共识,那么及时办理析产手续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能明确产权归属,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后续的种种纠纷。

总之,不办析产虽有一定灵活性,但潜在风险如影随形,不可忽视。

当面临离婚了房子还在还着房贷的情况,有多种解决方式。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房子的归属,若归一方所有,该方需继续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院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而关于补偿方式,除了金钱补偿,还可能涉及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对于这些后续问题,您是否还存在疑问呢?如果您想深入了解离婚后房子房贷处理的更多细节,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且针对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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