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6683人看过
导读: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二、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 407次阅读
  •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 满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提供保固证书;具备质量合格认证;完善煤气管网、上下水、电力热源及排污设施;楼宇前后场地平坦;按设计图纸及文件配备设备,并确保手续齐全。
    2024-04-06 1303次阅读
  • 2023.04.26 4149次阅读
  • 369次阅读
  • 房地产项目需经权威机构验收合格,方可视为正式交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满足五项条件:完成设计及合同要求,建立技术档案,提供材料进货检测报告,各方签署质量合格文件,提交工程保修书。这些条件是确保项目质量及后续服务的重要保证。
    2024-03-17 1006次阅读
  • 2023.03.08 1800次阅读
  • 379次阅读
  •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2024-02-20 1453次阅读
  • 2023.05.30 4601次阅读
  • 36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