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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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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4 · 2017人看过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一般有效。《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间合同等纠纷可仲裁,需双方自愿并达成协议。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明确事项和委员会通常有效,但约定事项超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一方胁迫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不存在无效情形则对双方有约束力,纠纷时按约定仲裁。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一般是有效的。依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若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明确了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此仲裁约定通常有效。不过,若存在下列情形,仲裁约定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只要仲裁约定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发生纠纷时应按约定申请仲裁

二、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限是多久

房屋买卖合同的追认期限一般为30日。根据《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例如,无权代理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相对人若想合同效力确定,可催告被代理人在30日内追认。30日期满,被代理人未明确表示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相对人未催告,被代理人也可主动追认使合同有效。所以,涉及房屋买卖合同追认,要关注30日的期限规定。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否退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能否退款,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卖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买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还可主张违约赔偿

若买方自身原因违约,如未能按约定支付房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买方退款诉求可能不被支持,但可与卖方协商处理。

若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双方可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款项。

当探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是否有效时,我们要明确这一约定有着重要意义。若合同约定了仲裁,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就需依仲裁程序解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而且仲裁相对诉讼更为高效、灵活。但要注意,仲裁协议需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才有效。比如要明确仲裁机构等关键信息。若你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仲裁的具体效力、仲裁流程或可能遇到的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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