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有哪些情形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情形主要如下:
首先是协商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那么尚未履行部分就终止履行。
其次是约定解除,若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一方行使解除权,合同解除,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
再者是法定解除,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下,解除权人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终止履行。
二、合同解除后在什么情况下具备撤销条件
合同解除后,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可撤销。比如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解除后,误解方有权请求撤销。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解除后受欺诈方可行使撤销权。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解除后受欺诈方也能撤销。还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解除后受胁迫方有撤销权。以及显失公平的合同,解除后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需注意,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该撤销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合同解除后定金是否应该返还
合同解除后定金是否返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收受定金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根据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卖方收受定金后拒绝履行合同,此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若因给付定金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给付定金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比如,买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不返还其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定金应予以返还。例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定金应返还给给付方。
当探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有哪些情形时,首先要明确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情况中,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解除,比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一旦合同解除,未履行的部分自然终止履行。但如果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这部分已履行的内容该如何处理呢?是恢复原状还是另有规定?另外,如果合同解除存在争议,该如何判定尚未履行的部分是否应终止履行呢?若你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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