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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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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8 · 2252人看过
导读: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有多种情形。量的超越,如被代理人授权买10吨货物,代理人买了15吨;质的超越,像被代理人授权出租房屋,代理人却出售;时间的超越,代理期限截止6月30日,7月1日还在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此类行为对被代理人不生效,由行为人担责。
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有哪些情形

一、超过代理权限代理行为有哪些情形

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量的超越: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超出了被代理人原本授权的数量范围。例如,被代理人授权购买10吨货物,而代理人购买了15吨。

2.质的超越: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在性质上与被代理人的授权不符。如被代理人授权出租房屋,代理人却将房屋出售。

3.时间的超越:在代理期限之外进行代理活动。比如,代理期限截止到6月30日,代理人在7月1日还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交易。

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二、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的承担如下:

若被代理人追认该越权代理行为,则该代理行为自始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若被代理人未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谁承担责任

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若被代理人追认,则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若被代理人未追认,一般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探讨超过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有哪些情形时,除了明显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行事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比如,代理期限已过仍继续进行代理活动,这就属于超权限代理。或者代理事项发生了实质性变更,代理人却未获新的授权仍按原权限操作。这些超权限代理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你是否遇到过与超权限代理相关的疑问呢?要是对超权限代理行为的认定、后果及应对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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