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何量刑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何量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5 · 2082人看过
导读: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特定行为且情节严重即构成本罪,这些行为包括设立违法犯罪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禁物品等违法犯罪信息,为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等。“情节严重”有大量传播违法信息等情形,具体量刑由法院综合案件情节依法裁判。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何量刑

一、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何量刑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情节严重”一般指诸如大量传播违法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等情形。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有何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

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

“情节严重”主要从违法所得、传播数量、造成后果等方面综合考量。比如,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等。

三、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有哪些从轻情节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从轻情节如下:

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还可减轻处罚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处罚。

坦白: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当探讨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如何量刑时,除了明确具体量刑标准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该罪的量刑会考虑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若造成重大损失,量刑可能会加重。另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若有自首情节,依照法律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你是否对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量刑存在诸多疑问呢?如果对于此罪量刑的具体情形、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