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不予追究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予追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在某些轻微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若肇事方积极赔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被认定情节显著轻微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又如,若犯罪行为已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即便已被刑事拘留,也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刑事拘留不予追究适用情况的法律依据是啥
刑事拘留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小偷小摸少量财物,未达定罪标准。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国家发布特赦令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免刑。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像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相应阶段,发现有上述情形,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三、刑事拘留不予追究后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若刑事拘留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提出赔偿申请,需提交申请书,载明受害人基本信息、具体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若决定不予赔偿,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若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按判决结果执行赔偿。赔偿标准依侵犯人身自由的天数计算,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当我们探讨刑事拘留不予追究的适用情况有哪些时,需要明确多种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也不予追究。另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以及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同样不会被追究。这些都是刑事拘留不予追究的常见适用情况。你是否对这些内容有所疑问呢?如果对于刑事拘留不予追究的具体适用细节、法律依据或者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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