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公安局多久移交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后至移交检察院的时间,最短可能是7天(一般情况3日加4日),最长可能是37天(特殊情况3日加30日再加上检察院7天的审查期限)。
二、刑事拘留后检察院多久作出批捕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此时,检察院同样要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总体而言,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时间通常在7天内,特殊情形下最长为37天。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局超期未移交检察院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超期未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不合法。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时间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
若超期未移交,违反了法定程序。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情况,可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申诉、控告,要求依法处理,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后公安局多久移交检察院呢?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一般会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刑事拘留后的具体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