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犯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如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贪污犯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条件是啥
根据《刑事诉讼法》,贪污犯被刑事拘留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申请时,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同时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需注意,若贪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司法机关可能认为不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不予取保。
三、贪污犯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探讨贪污犯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这一期限有着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如果之后案件有新情况等,期限还可能会相应延长。你是否还有贪污犯刑事拘留期限相关的其他疑问呢?比如在特殊情况下期限如何变化等。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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