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一般持续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应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应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批准逮捕,刑事拘留转为逮捕;若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同案件情况及法律程序会影响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二、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有哪些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有如下要点:
手续要求: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会见权保障: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超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须经侦查机关许可。
会见自由:律师会见不受监听,可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向犯罪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
特殊情况: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经侦查机关批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信件需经看守所检查。
三、刑事拘留期间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
若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被取保候审。申请时,通常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会说明理由。
刑事拘留的持续时间是多久呢?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你是否对刑事拘留时间的具体规定有疑问呢?如果对于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延长情形或者后续程序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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