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唆杀人和杀人者哪一个判的更重
教唆杀人与杀人者都属于严重犯罪,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情节判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若教唆行为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按从犯处罚。
杀人者即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杀人的,如果教唆行为直接且强烈地促成杀人行为,与直接实施杀人者量刑可能相近甚至更重;若教唆作用相对较弱,可能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量刑相对轻于直接杀人者。总之,两者量刑不能简单比较,要综合全案具体情节由法院判定。
二、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谁更重
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谁更重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之人。若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通常量刑较重。例如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杀人,教唆者往往是犯罪的发起者、策划者,起关键作用,可能承担较重刑罚。
实行犯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如果实行犯在犯罪中积极主动、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且在共同犯罪里起主要作用,同样按主犯处罚。
若教唆犯和实行犯都起主要作用,量刑上可能相当;若一方起主要作用,另一方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起主要作用者量刑更重。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刑法》第2529条规定量刑。
三、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谁更严苛
教唆杀人与实行杀人在量刑上不能简单判定谁更严苛,需依据具体案情分析。
教唆杀人属教唆犯,若被教唆者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杀人行为,教唆者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若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则按从犯处罚。
实行杀人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者,通常是主犯。但在某些情形下,实行犯也可能是从犯,如被胁迫参与犯罪且作用较小。
一般而言,若教唆者起主要作用,与实行主犯量刑相当;若教唆者起次要作用,量刑轻于实行主犯。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各行为人主观恶性、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综合考量量刑。
当探讨教唆杀人和杀人者哪一个判的更重时,除了直接的量刑比较,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教唆杀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若教唆者是主谋,即使未直接动手,也可能承担较重刑罚。而杀人者的量刑则与作案手段、动机等紧密相关。此外,若存在多个教唆者或者杀人者是在被胁迫等特殊情形下犯罪,量刑又会有所不同。若你对教唆杀人与杀人者在不同情节下的具体量刑,或是相关的证据认定、辩护要点等方面有疑问,别让困惑萦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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