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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是怎样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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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2111人看过
导读: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可从三方面考量。一是看定作人在选任时是否对承揽人的资质、信誉、能力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审查不严选用不具备条件的承揽人,可能构成选任过失;二是考量定作人是否了解承揽人工作方式和流程,若未发现可能致事故因素,或被认定有过失;三是若明知承揽人有危险情况仍选任,会被认定有明显过失。定作人选任时需谨慎,否则或担责。
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是怎样判定的

一、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是怎样判定的

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看定作人在选任承揽人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对承揽人的资质、信誉、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审查。若未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选用了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承揽人,可能构成选任过失。其次,要考虑定作人是否了解承揽人的工作方式和流程,若因不了解而未能发现承揽人可能存在的导致事故的因素,也可能被认定有过失。再者,若定作人明知承揽人存在某些可能引发危险的情况却仍予以选任,那无疑会被认定为有明显的选任过失。总之,定作人需在选任承揽人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谨慎和注意,否则可能需对因承揽人行为导致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二、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选任过失指定作人在选择承揽人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比如,承揽工作需特定资质,而定作人未审查承揽人有无该资质,让无资质者进行作业,就可能存在选任过失。若因承揽人无相应资质引发事故造成损害,定作人要担责。另外,对于一些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定作人应选任有足够经验、能力确保安全作业的承揽人,若未做到,也可能被认定存在选任过失。

三、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标准有法律依据吗

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有法律依据。《民法典》虽未直接规定定作人选任过失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若定作人在选任承揽人时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选任过失主要指定作人对承揽人资格、能力审查不严,选任了不具备相应资质、技术、设备等条件的承揽人来完成工作。例如,在建筑工程中,选任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定作人通常存在选任过失。

当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行业标准等来判断定作人是否存在选任过失。

在定作人选任过失的认定中,我们了解了判定的相关要点。但在实际情况里,可能还会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延伸问题。比如,若定作人被判定存在选任过失,其需承担怎样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比例。还有,如果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因定作人选任过失受到额外的间接损失,定作人是否需要对此负责。这些都是在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之后可能会面临的关键问题。要是你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或者还想深入了解定作人选任过失认定的更多细节,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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