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保单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若该保单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协商退保后分割退保金,或者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等。
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缴纳保费的人寿保险,其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但若保单是一方婚前购买,且婚后保费一直由其个人财产缴纳,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还有,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保险,指定由一方受益,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要综合考量保单的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能分割及如何分割。
二、保单在离婚时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保单在离婚时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
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购买,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对于以一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若继续维持合同效力,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财产保险方面,婚内购买且在保险期内的,保险利益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为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一般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婚后仍在缴费,婚后缴费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通常为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这样分割是为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公平分配。
三、保单在离婚时的继承权利如何界定
保单在离婚时一般不涉及继承问题,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的法律事实。但离婚时保单权益分割情况如下:
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买的重疾险,婚后无需再缴费,该保单权益归购买方。
婚前投保婚后仍在缴费:婚后缴费部分及对应的现金价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分割。可协商由持有方补偿另一方婚后缴费部分一半的现金价值。
婚后用共同财产投保:通常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可退保分割现金价值,或一方持有保单并补偿另一方。
若涉及身故受益人等继承相关内容,在被保险人死亡后,由指定受益人按合同继承保险金;未指定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当探讨保单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保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后续的保费缴纳该如何处理,是双方继续按比例分担,还是一方独自承担?另外,分割后的保单受益权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调整和明确。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都十分关键。如果您对保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定、分割后的保费及受益权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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