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咋分
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损害另一方权益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对于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二、越权代理后果有哪些
越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代理行为。其后果如下:
对被代理人:若被代理人追认,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不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对相对人:相对人有催告权,可在1个月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若相对人明知代理人越权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相对人存在过错,可能需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比如,甲委托乙卖一台电脑,价格3000元,乙却以2500元卖出,甲不追认,此越权代理行为对甲不生效,乙需赔偿甲差价损失。
三、越权代理后果如何样
越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其后果分不同情况。
对被代理人而言,若被代理人追认该越权代理行为,该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对相对人来说,相对人有催告权,可在知道越权代理后合理期限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还有撤销权,在被代理人追认前,以通知方式撤销该行为。若相对人明知或应知代理人越权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相对人和越权代理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当涉及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咋分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及一般均等分割原则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又或者,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财产分割还有诸多细节要点,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清晰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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