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重大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监外执行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常见如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若经诊断确实影响生活自理且符合上述标准,可申请监外执行。但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申请时,由罪犯及其家属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监狱审查后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二、哪些传染病能成为监外执行的法定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传染病若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可成为监外执行法定理由。
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还有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此外,开放性气胸、化脓性胸膜炎、脓胸、脑脓肿等也在范围内。
判断是否因传染病监外执行,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司法机关综合考量病情严重程度、对社会危害等因素来决定。
三、监外执行除重大疾病外还有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在探讨哪些重大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时,除了了解具体的疾病类型,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即使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也需要走严格的审批流程,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才能暂予监外执行。另外,当罪犯的病情好转、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时,是会被及时收监的。如果您在面对亲属涉及重大疾病申请监外执行,却不清楚具体流程,或者对病情是否真的符合条件存在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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