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常见情形如下:
因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像对标的、数量、质量等有错误认识,致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愿不符。
订立合同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遭重大不利,违背公平原则。
一方用欺诈手段,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胁迫手段,通过威胁等让对方处于恐惧被迫订立合同,使其违背真实意愿。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情形下维权途径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维权途径主要有: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自行与对方沟通,提出变更或撤销合同的要求并协商解决方案。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或撤销的内容。
申请仲裁: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当事人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裁决。
提起诉讼: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或撤销合同。需注意,行使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二是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三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在了解哪些情形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后,我们来进一步探讨。比如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这种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或撤销。还有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也能进行相应处理。若您对合同的效力问题,像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认定细节、变更或撤销的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问题,为您的合同事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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