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不予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
1.一般来说,精神损失赔偿是不被支持的哦。附带民事诉讼主要负责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在其范畴内呢。
2.犯罪行为引发的间接损失,像因犯罪而丧失的未来可得利益等,通常是不予以赔偿的哦。
3.与犯罪行为无关的损失,比如说被害人自身原有的疾病在犯罪过程中加重所产生的费用,除非能证明加重与犯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否则不会赔偿。
4.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损失呢,倘若被害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没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超过时效的那部分损失,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哦。
二、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
1.犯罪行为致被害人物质受损,被害人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之类的。
2.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犯罪侵害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通常应在刑事案件审判前结束,如此才能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三、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二审提出吗
1.一般而言,附带民事诉讼需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这是因为其旨在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诉讼一同审理。一审程序能全面处理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
2.二审期间通常不受理新的附带民事诉讼,若在此期间提出,可能引发诉讼程序混乱与拖延,不利于司法效率。
3.但在一审判决宣告后,若被告人刑事判决未生效,被害人等可在上诉期限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此时二审法院可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4.综上,通常附带民事诉讼应在一审提出,特殊情况可在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进行附带民事诉讼上诉。
当探讨附带民事诉讼不予赔偿的范围包括什么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况,其实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对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而只能通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方式解决。另外,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一般也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你是否对附带民事诉讼不予赔偿的范围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这一复杂的法律问题仍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您理清法律脉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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