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胁迫性抢劫罪如何认定
1.存在胁迫举动:犯罪者拿当场实施暴力来威胁,给被害人精神上施加压力,让其心里发怵从而不敢反抗。
2.意在夺取财物:这种胁迫行为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钱财,这可是抢劫罪的关键特性。
3.当场获取财物:胁迫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有当场性,也就是被害人在遭受胁迫的当场就交出财物,或者因为害怕而不敢反抗,进而让犯罪者当场拿到财物。
4.具备抢劫罪的其他构成要素: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等。
只有同时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胁迫性抢劫罪。要是只有胁迫行为却没拿到财物等情形,那就可能构成别的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二、胁迫性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如何判定
我国刑法并无“胁迫性抢劫罪”这一表述,胁迫是抢劫罪常见手段。抢劫罪量刑判定依据《刑法》第263条。
一般情形下,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这些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胁迫程度、抢劫数额、是否造成人身伤害等情节,以准确判定量刑。
三、胁迫性抢劫罪中的胁迫行为怎样界定
胁迫性抢劫罪中的胁迫,指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不敢反抗,从而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界定要点如下:
胁迫内容:一般是实施暴力,如殴打、伤害等,且这种暴力是现实可及的。例如用刀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
胁迫方式:可以是语言、动作或两者结合。比如持刀比划同时威胁“不交钱就捅你”。
胁迫时间:具有当场性,即胁迫行为与取得财物行为在时间上紧密相连。
胁迫目的: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任由行为人取走财物。若胁迫目的并非此,则可能不构成抢劫罪的胁迫。
在了解胁迫性抢劫罪如何认定之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比如在胁迫行为的强度和持续性上,怎样的程度才符合胁迫性抢劫罪的范畴。而且当存在多种胁迫手段交织时,又该如何准确判断。另外,胁迫性抢劫罪中涉及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关联认定也很关键。如果您对胁迫性抢劫罪的认定,以及这些相关要点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关于抢劫罪的法律问题想要深入了解,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全面剖析,帮您解开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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