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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怎么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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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2155人看过
导读:若您对诉讼过程中的欠款追讨案件有所担忧,即对方当事人存在可能的财产转移行为或其他可导致判决无法有效执行或者给权益方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那么作为权利人,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在特定情形下,无需申请人提出请求即可自行裁定决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诸如冻结涉案当事人的储蓄账户、查封或扣押其财产等。
起诉欠钱不还怎么中止执行

一、起诉欠钱不还怎么中止执行

若在涉及催讨债务的诉讼过程中,对于被告方可能实施的财产转移或其他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感到担忧,从而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甚至对原告方造成进一步损失,那么原告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原告的申请,或者在必要情况下,无需等待申请便可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例如冻结被告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或扣押被告方的财产等。

然而,若原告未能提供相应的担保,则人民法院有权利裁定驳回原告的申请。一旦人民法院作出了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便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因此,为避免被告方通过财产转移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保障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起诉欠钱不还多久能开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被诉债务人的诉讼通常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进行开庭审理

对于符合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予以审结。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期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再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继续延长时,则必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三、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身份证号可以起诉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诉诸于法庭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人,其应当包含的详细信息包括被告人的个人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实际居住地所在位置等。若在诉讼过程中无法获取到被告人的身份号码,这有可能对法院向被告人送达传票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然而并不能由此直接得出无法进行诉讼的结论。对于是否能够进行诉讼,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律师的专业意见,以期获得更为精准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在催债诉讼中,担忧被告转移财产或规避责任,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冻结账户、查封财产,但原告需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驳回申请。裁定后应立即执行,确保判决顺利,原告应考虑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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