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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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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144人看过
导读:寻衅滋事罪的判决依据是什么若需构成寻衅滋事罪,须满足如下四个要素:首先,犯罪所涉及到的客体必须是公共秩序这一重大利益;其次,从主体上讲,所有已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本罪行的实施者;再者,从主观心态来看,必须是明知故犯的直接故意心理;最后,在客观行为上,展现出来的应是强行索取或任意毁坏、占据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寻衅滋事罪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寻衅滋事

在何种情况下,寻衅滋事罪可被裁定

满足以下条件便可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首先,其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应为社会公共秩序

其次,作为该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应具备一般主体资格,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再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

最后,在客观方面,其行为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等,且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

以下情形被视为符合认定为工伤标准:

首先,职工因赴外地执行职务过程中,基于职业需要遭受损害或事故导致下落不明;

其次,当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日与工作地点之内,为了维护其工作权益而遭受暴击或其他突发性伤害;

最后,只要是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日与工作地点之中,因为履行岗位职责而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皆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寻衅滋事罪可被裁定的情况包括:侵犯社会公共秩序,实施者具备一般主体资格(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等情节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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