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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被强拆有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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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136人看过
导读:违法建筑物被强制拆除的诉讼权利在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拆迁事宜中,民事主体依法拥有相应的诉讼权利。然而,若是由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实施拆迁行动,则相关当事人仅可提出行政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在发起行政诉讼时,必须明确表达出个人的具体诉求,同时详尽列出作为被告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的全部详细资料,且符合其他所有法律规定,方有可能使得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接纳与审理。
违章建筑被强拆有诉权吗

一、违章建筑被强拆有诉权吗

违章建筑依法被强制拆除是否享有诉讼权

在未经合法审批手续而自行建造的房屋遭遇强制拆除时,当事人确实拥有诉讼维权的权利。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由城市或乡村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迁移的情形下,仅有行政诉讼途径可供选择。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明确表达自身的诉讼请求,详尽地列明被告方的具体身份信息,同时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这样,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二、违章建筑被拆迁赔偿

1.答案是否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在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之前,相关部门应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注册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鉴定及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合法的建筑物以及未超过批准时限的临时性建筑物,应当予以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被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时限的临时性建筑物,则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违章建筑被强拆怎么判

对于违章建筑遭受强制拆除的判定,必须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和分析。首要关键在于明确实施强制拆除的机构或个人是否具有合法的权力来源以及其执行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的步骤和流程。如果实施强制拆除的主体具备合法性,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已经依法完成了诸如催告、听取陈述和辩护、做出强制拆除决定以及发布公告等必要环节,那么这种强制拆除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合法。然而,如果实施强制拆除的主体缺乏相应的权力来源,或者在执行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步骤和流程,即使建筑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这种强制拆除行为仍然可能被认为是非法的。在此情况下,被强制拆除的一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其中包括建筑物本身的价值、室内物品的损失等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违章建筑本身是否成立的判断同样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建设时间、是否经过审批手续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权衡。

未经审批自建房屋被拆,当事人有诉讼权。若房屋因规划迁移被拆,仅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权。当事人需明确诉讼请求,列明被告身份信息,同时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这样,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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