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提交哪里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需要对某位涉嫌犯法者进行拘留并给予取保候审的保护措施,通常情况下是向对应的办案机关递交申请。
具体而言,若是在案件的侦查环节,申请人应向负责侦破该案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若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申请人便需转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而在审判阶段,申请人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必须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以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其他情形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会有被拘留的后果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请务必谨记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否则可能会面临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没收,甚至以其他形式强制要求其道歉、积极履行缴纳保证金的义务等相应举措。
若情节更为严重者,政府还将有可能采取包括监禁、判刑至重新提供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等在内的更多手段。
在此需特别强调,一般而言,被采纳进行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是无需承受拘留之苦的,但此项特权仅在特殊情况下方才适用,且仅当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向法院提交申请后才能获得准许。
取保候审期通常定为一年,即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最长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同样地,针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也不得超过这一时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其本质上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的强制性保障措施,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仍将持续进行。最终的判刑结果,则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通常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三种判罚情形:
1. 无罪判决: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并不成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作出无罪的宣判。
2. 有罪判决:依据犯罪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被告判处相应的刑罚。刑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
3. 缓刑:针对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悔过之意且不再具备再次犯罪风险的被告,法院可能会给予缓刑的处罚。在此期间,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否则,这将会对最终的判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判罚结果应当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裁定。
刑事诉讼中要对涉嫌犯法者拘留并取保候审,一般向办案机关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时要详述原因,如嫌疑人患重病不能自理、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或有其他取保不具社会危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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