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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开的是什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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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125人看过
导读:当你收到警方或司法机构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时,说明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条件,被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暂时离开看守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目的是保证法律程序顺利、维护社会公正。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的刑较轻、不会对社会有风险,或因健康、家庭等原因需要特别照顾,就可以用取保候审。 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开的是什么单

一、取保候审开的是什么单

在通常情况下,当我们收到警方或司法机构发动对某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请求时,通常会收到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

其实,所谓的“取保候审”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设立的一项旨在保障法律程序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的重要程序性制度。

在满足相应法律条文设定的特定条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可通过主动提供可靠之人作为担保人或者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在被允许离开看守场所后不会逃亡,也不会对相关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制造干扰,并且应邀随时出席相关程序并接受问询。

具体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本)第六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如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以确保他们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一)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

(二)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风险;

(三)被告人有严重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或者是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取保候审不会引起社会秩序混乱;

以及(四)被告人已经在看守所羁押期满,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尚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

如此看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得到恰当的法律援助,能够有效提升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您收到警方或司法机构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时,这意味着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获准在特定条件下暂时离开看守场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公正的维护。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不会对社会造成风险,或因健康、家庭等原因需要特别关照时,便可适用取保候审。 这一制度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二、取保候审三年了没消息还有事吗

并不存在任何将取保候审期限设定为三年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机构所进行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因此,准确地讲,并不存在取保候审期限为三年的情况。

取保候审,这是一项由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并且在需要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三个月让去做笔录合法吗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要求被保释者参与记录问询活动系依法进行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该刑事诉讼事例的终结,执法机构仍然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的调查与审查工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被保释者负有配合随时接受讯问的义务。而记录问询活动则属于常规的调查或者审查流程,其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核实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被保释者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出席记录问询活动,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被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的风险。因此,当接收到记录问询活动的通知时,被保释者应当准时参加,并诚实地陈述与事例有关的所有信息。

当您收到警方或司法机构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时,这意味着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获准在特定条件下暂时离开看守场所。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公正的维护。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如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不会对社会造成风险,或因健康、家庭等原因需要特别关照时,便可适用取保候审。 这一制度有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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