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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要不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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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1295人看过
导读:取保候审后,被控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限制,包括不得擅自离市县、变动住址或工作单位需报告,及时响应传唤,不干扰证人,不破坏证据。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甚至重新交保、找保人、监视居住或逮捕。被取保候审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要求,以免承担严重后果。
取保候审后要不要处理

一、取保候审后要不要处理

在取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被批准采取该强制措施的被指控人或者被告务必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具体规定。

这些严格限制涉及了被执行类别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区域所在市县以及调整居所地址、更换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需立即通报有关部门的事项目标;

还包括当受到司法机关传唤时应按时到庭接受询问、不得对证人的陈述作任何不利干扰行为、严格遵循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的禁止性条款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如若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极有可能导致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被司法机关没收,同时还将面临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担保人、实行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获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务必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行事,切实遵守相关的限制条件和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申请

申请保释候审之文件需包含以下四个重要部分:

首先,载明申请人的基础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其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居住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其次,详尽地列出被申请人的初步身份信息,同时明确注明该被申请人于何时何地因何种罪行而被刑事拘留,并详细说明其目前被关押在何处;

再次,明确阐述申请保释候审的具体事宜;

最后,详细陈述申请保释候审的事实依据及理由。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建议提供一位在当地拥有稳定职业和居所的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在撰写此份申请时,请务必遵循规范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取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被批准采取该强制措施的被指控人或者被告务必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具体规定。

这些严格限制涉及了被执行类别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区域所在市县以及调整居所地址、更换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需立即通报有关部门的事项目标;

还包括当受到司法机关传唤时应按时到庭接受询问、不得对证人的陈述作任何不利干扰行为、严格遵循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禁止性条款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如若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极有可能导致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被司法机关没收,同时还将面临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担保人、实行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获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务必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行事,切实遵守相关的限制条件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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