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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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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1 · 2383人看过
导读:法律严禁买卖的二手房类型包括:未取得房产证的、非法建设的、经鉴定为危险的、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以及被司法或行政部门依法查封或权益受限的房屋。这些交易存在法律风险,严禁进行。
禁止转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禁止转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具体规定

以下几种类型的二手房在法律层面上是禁止进行买卖交易的:

第一种情况是尚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

其次是非合法性建筑所构建的房屋;

再次,经过相关专业机构鉴定并确定为危险房屋的;

紧接着,已被政府官方公布处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最后,亦包括由司法机关以及行政权力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裁定并下令对其查封或实施其他形式的权益限制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禁止转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以下是禁止出售的二手房类型:

首先,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住宅。

其次,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涉及违法建设的物业。

再次,经过权威机构鉴定,确定为危险房屋的场所。

最后,若该房产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也将无法进行转让交易。

此外,依据司法主体或行政机关依法颁布的裁定书,对于已被查封或受到其它形式的权能限制的物业,同样不允许进行商业买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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