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了实刑还取保怎么办理
当特定人士已然被判入狱服实刑服役时,则表明已经消除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审判之前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以防备他(她)们逃脱法律惩罚或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一经判刑入监服实刑,就表示该人已经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因而不存在必须再次实施取保候审的需求。
若在此情形下仍有人企图申请取保候审,这种做法无疑会触犯法律规范,因为他们现已身为罪犯,而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很可能无法受理此类请求,因为此时再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实际上也无济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了实刑还能缓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当被判决确定为有罪并需接受实际监狱服刑时,便不再享有缓刑的权利。实刑,即实际监狱服刑之刑罚,其特点在于罪犯必须亲身投入监狱,在监禁环境中履行刑期。而与此相反,缓刑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触犯刑法,经过合法审判程序确定为犯罪行为者,先宣告其定罪,但暂时不受所判刑罚的执行。因此,这两种法律制度之间无法同时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当特定人士已然被判入狱服实刑服役时,则表明已经消除对其实施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审判之前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以防备他(她)们逃脱法律惩罚或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一经判刑入监服实刑,就表示该人已经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因而不存在必须再次实施取保候审的需求。
若在此情形下仍有人企图申请取保候审,这种做法无疑会触犯法律规范,因为他们现已身为罪犯,而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很可能无法受理此类请求,因为此时再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实际上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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