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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多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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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809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款——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要求,尤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时,必须在三日内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最终作出相应的决定。换而言之,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具体事项的处理期限,也应当严格遵守这一官方规定,即在三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取保候审多久办

一、取保候审多久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款——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要求,尤其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接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时,必须在三日内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最终作出相应的决定。

换而言之,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具体事项的处理期限,也应当严格遵守这一官方规定,即在三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多少天办下来的

司法程序中,针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即必须在三日之内得到批准。对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法律要求其必须责令嫌疑人和被告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

至于负责提供保证金的人士,他们应当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其中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亦或是公安机关在接到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际,都应于三日以内对其实施准确且详尽的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决策。进一步讲,针对取保候审这样一项特定事宜的处理期限的把握,也需要严格遵照这项法定准则行事,即必须在不超过三个自然日的时间内,顺利完成相关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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