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万元医疗保险不赔损失怎么办
在面对保险公司对理赔请求的拒绝之时,投保人可采纳下列几种合法手段进行处理:
首先是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投保人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展开诚信、有效的交流商议,以寻求符合实际情况的公平合理的理赔方案;
其次是选择进行仲裁程序,即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关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对此案进行公正裁决,其结果具备了强制性的约束力;
最后一种途径则是发起法院诉讼,倘若前述协商及仲裁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万元个税缴纳多少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个体所得税法规定,应缴个人所得税款为290元,其计算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应纳税所得额S等于个人当月总收入减去由法定负担的五险一金金额、起征点,再减去其他法定扣除项目以及虽专项但需特殊规范的附加扣除数额之差乘以相应的税率,然后再扣除快速计算出的扣除数。具体运算步骤如下:假设月收入为10000元;法定负担的五险一金总额为0元;起征点设置为5000元;其他法定扣除项目总额也为0元;专门针对特定专项附加扣除的数额也是0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查阅相关税率表,得出适用于这个情形的税率为10%;而速算扣除数则设定为210元。
最后,我们将这个公式套入上面的等式,求得税额M:M=[(10000-0-5000-0-0)]×10%-210=290元。因此,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后,劳动者实得工资为97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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