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窝藏罪需要什么证据
对于窝藏罪而言,要构成事实上的确凿证明其成立并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必须收集和展示以下几类证据: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证人证词;受害者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以及对这些口供的辩护解释。
然而仅凭被告人口供而缺乏其他充分证据支撑时,无法对其进行实质性的定罪及处罚判定。但是,若没有被告人口供,但其他相关证据具有真实性和充分性,那么依然可以定罪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制裁。广义的犯罪量刑,即所谓刑罚裁量,它是基于刑法规定,在确认司法机关已对具体犯罪事实进行确认后,评判罪犯是否应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判定何种刑罚以及判多少刑期这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窝藏罪与事前有同谋的共同犯罪怎么处罚
关于窝藏罪的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一旦行为人被认定犯下此罪,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乃至管制的严厉惩罚;
然而,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量刑可能升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事先与他人共谋实施窝藏行为,则应视为共同犯罪,按照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