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
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对应账户中的全部资金都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然而要想获取这笔款项,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如下所示:
首先,当您需要购买,建造,翻新或对自己居住的房屋进行大规模修整时,这时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完全合法和允许的;
其次,如果您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宣告彻底失去了工作能力,并且与您所在的雇佣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时,那么也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来申请提取公积金;
第三,如果您需要前往海外长期生活定居,且将无法继续履行此项职责时,同样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来实现公积金资金的提取;
此外,如果您需要偿还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购房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时,也是有权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最后,假如房屋租金超过家庭实际总收入规定的标准范围,那么申请人同样可以利用公积金资金来支付租房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深圳公积金怎么交
深圳公积金缴纳的,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建行网点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身份证。
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4、建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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