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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能确权在公务员手里面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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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1541人看过
导读:公职人员不再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失去承包农村土地权益,无法参与确权登记。他们有权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应变更登记,但是其家庭所享有的农村承包土地面积不应受到任何影响或改变。
集体土地能确权在公务员手里面办理吗

一、集体土地能确权在公务员手里面办理吗

针对已经担任公职的人士而言,他们不再被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因此失去了依照法律规定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权益,从而无法参与乡村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他们有权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应变更登记,但是其家庭所享有的农村承包土地面积不应受到任何影响或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集体土地能征收吗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集体土地能确权在公务员手里面办理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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